这样公平吗?有经验的朋友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23:35
时间为:09年7月28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我从自家停车场慢慢倒车出停车位,速度很慢,因车子是自动档,倒车时必须踩刹车,所以很慢,而且小区主路左右两边都有很长一段距离(右侧前面是条弯路),当车子已经倒在小区主路中间时,马上可以掉头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巨响,车内警报也响了起来,我人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弹了起来,头部和身体走侧瞬间撞击在车子左侧和顶部,有点晕了,人落下的时候,脚才摸到刹车,但是我的车子已经开始倒往后面邻居家的花坛,撞停在邻居家门口的大理石台子上面(嘭),这时我才踩住刹车,关闭发动机,此时车子里面冒起了很浓白烟这时我才看到车子右侧有辆车撞停在我车子右侧,是辆两厢的菲亚特小车,开车的是个小区阿姨,快60岁,穿高跟鞋,开的是女儿朋友的手动档车,没有刹车,她车头直接撞在我车子的中间和右侧轮胎上,人都没事;警察没来之前,她还说,没反应过来,我报案后,交警说,只要是我倒车,不管她有没有看到你,只要她直行,就是我全责;听了我就恼火;那阿姨找来女儿开始和警察套近乎,也不说自己没发应过来;我只能忍,我开车4年,家里就这一辆帕萨特,保养的很好,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右侧车轮撞歪,右侧中门撞瘪,前门刮伤,我被撞起后,车子又后撞到、建筑物,撞停(自动档不踩刹车,会自动后倒),后保险杠受损,尾喷口全部弯曲向上,右侧油箱口局部变形,右侧车门内侧有凹陷,弹到花坛上,右侧车轮已经挤住,不能开车来,只好被吊车,吊出花台,本来左侧车身没有损伤,用钢丝一吊右侧后轮上的车体也被勒弯,当时看了很心痛,既然全责,就要给对方修车,和赔偿,修理厂的师傅说,我的车轮,被撞歪,对方车子没有50、60M,是不会撞成这样的,而且,我们也去现场看过,我从自己停车场倒车,就开10米不到,而且尾灯是亮的,那阿姨,正对着我车子中间开,应该看的到,估计分心或是打电话了,或是高跟鞋的缘故,不踩刹车,反倒直接撞击,怀疑她慌了,把刹车当油门了,她走侧就是很大一块草坪,如果她仔细开车,及时向左打下方向,大家都没事,她的车子前保险杠被撞瘪,发动机盖撞的隆起,其他没有问题;我车子修了一周时间,换下了后桥,和从发动机到尾喷口很长的管子和减少噪音的盒子,和轮轴,车子就差3分之一没重新喷,很难受,真的,阳光下,一半新,一般旧,提车的时候,最难受的是,尾喷口一直冒白烟,修理场的工作人员,说我先开回去,看一周,如果还冒就回来修,因为保险公

按照正常交通法规来讲 交警判定是有根据的
因为你在倒车 这就注定了 这件事情的性质
交通规则有明确规定 车辆让行问题 而且他还是直行
所以这个事件让你感觉不公平,事实上呢判决是依法执行的
主要还是看一个人的人品!你也说了她态度大变...

这个交警处理的很不好,而且业务很不精通。

你倒车,发生事故,是导致事故的主要诱因。

但是对方车辆,存在处置不当和超速的可能。你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先提请交警进行速度鉴定。

超速的相关依据
1、封闭小区道路,仅供业主通行,交警一般予以调解,并且按照小区内规定走。一般小区内有机动车限速5公里或者15公里的标志。如果是5公里,该车肯定已经超速。
2、有些地方有地方法规,规定,居民区内,机动车限速15公里,或者20公里。
3、如果开放小区道路,就完全由交警按照《安全法》进行处理 ,《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该车很有可能也已经超速。[同时这条依据,也是很多地方警察在没有中心线和限速标志公路上测速罚款的依据。]

所以综上所述,该车可能存在 处置不当和已经超速的可能。应该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建议你申请复议。但是行政复议是有期限的,只有3天。

还有,你说你已经快达到可以掉头的时候,如果小区内没有监控,而且当时现场已经无法判断,你是倒车,还是往前开的时候,你当时可以死死咬定:当时你已经倒完车,刚开始起步加速,刚走了不到1米就被撞了,这样可以算追尾。。。

以后发生事故,先看对方是否酒后驾车,和超速。 这两项违章,会影响一切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

老人家嘛…老太太都这样。
既然交警都说话了你有什么好说的,你要真想不通就去找辆破普桑,给她重演一次,或者晚上给她泼桶油漆。
可这样有必要么,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们自己心里有数,要不然撕破脸都不好看。
要淡定……

(你要交警有人还怕什么…那时候就是她全责了)

先找保险公司吧,实在不行就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