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的一切(吃喝、生病)是我父亲照顾,现在他已经死去,他的房屋该我父亲所有吗?(我还有叔叔、姑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39:17
没有遗嘱,另外的两个叔叔想均分房产
女儿二十多岁,十七年前离婚时判给她母亲,并且一直没有联系。 叔叔是个残疾人,有些智障,自离婚以来的10多年,一直是爸爸在照顾他:能劳动的时候领着他挣饭吃,不能劳动时像赡养爹妈一样的赡养他,给他粮食,衣服:在自己家都还很困难的时候经常偷偷给他买肉……而爸爸所做的一切,有智障的叔叔并不领情(经常会在另外的两个叔叔的挑唆下跟爸爸打架)(很难理解爸爸的这一行为:爸爸是个有名的孝子,但他对叔叔的照顾简直超越了对爷爷奶奶的照顾!在经济困难的当时妈妈的不理解尤为突出)
数十年的从不间断的照顾,哪是用几句话就能说的清的,这之间爸爸付出了多少,忍受了多少!爸爸其余的5个姊妹没有任何人过问叔叔的生死,都躲的远远的!如今叔叔死了从不尽兄弟情意的另外两个叔叔竟然恬不知耻的索要房屋!让我们这些做子女的甚为生性懦弱的爸爸鸣不平!
我们想为爸爸争取他应得权益!可是又不知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感谢有心人为我们提供帮助!

您父亲是个好人,但法律既是如此,毕竟您叔叔有女儿,而且没有遗嘱,所以如果她要是要遗产的话,那就必须给她;如果她要是不要也不过问的话,那就该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您的父亲和叔叔们共同继承);如果她要是觉得您父亲做得很对,想把财产给您父亲的话,可以先由其来继承,然后再转给您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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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既然您叔叔有女儿,即使她的父母离婚了,但遗产仍旧归怹女儿
建议去咨询下律师,这里有点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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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没有遗嘱的话,既然你父亲是你叔叔的亲人,就有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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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叔有子女吗 如果有子女就轮不到你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先后顺序来继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