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打死人,是否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41:14
如题
甲正在进行强奸,被第三人一棍打死。
第三个人犯什么罪?判什么刑?
如果武器是管制刀具呢?

6楼的 dream6888请注意,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正当防卫的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仅仅是只有为了“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才属于正当防卫,为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也属于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正在受到不法侵害行为侵害的受害者本人还是本人未受到侵害的他人(或者说是第三人)都有权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的防卫行为,只是看这种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已,如果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当然不负刑事责任了,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此种防卫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么不管防卫的工具是什么都不会影响到对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当然私藏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刀具有可能会因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受到处罚,但是也不会因此影响到对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认定。那个第三人只要能够证明其防卫行为对于制止正在进行的强奸行为的必要性一般就不会被认为是犯罪。

当然不是犯罪了!但看你是故意还是无意~~如果你要往死里打~打的不止一下~人家服了你也打!那就不是防卫过当了~

分情况,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会减轻处罚

第三人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所谓防卫过当就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只限于甲和被强奸者,那么如果是被强奸者在甲施暴时不论用棍子或用刀具将甲至伤,都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将甲至死,属于防卫过当,要看情形量刑。

您此处说的是第三人将甲至死,那么第三人将负刑事责任,属于故意杀人。后果会很严重的。

《刑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