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有何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27:19
1、在什么情况下彩公开招标,什么情况下采用竞争性谈判?
2、两种方式在程序上有何异同?

回答如下:
1、公开招标是在有3家或者以上投标单位,就可以进行公开招标并且只能有一次固定报价
竞争性谈判是2家或者以上投标单位参加,在投标过程中可以进行2次报价,或者3次报价,看业主和中介机构的安排。

以上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没有固定的情况要求,完全看业主意愿。当然如果投标单位只有2家参加,只能是竞争性谈判。如只有一家单位参加可单一来源采购。

2、程序是差不多的,招标单位发出通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参加开标-结束。2种招标文件的格式也是差不多的。

这是本人几年招投标的经验,不是官方语言,应该比较容易理解。

如果你知道有围标、陪标的话,你就会明白,投标单位为什么会有3家,2家,1家的区别了。。

政府采购法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另外,邀请招标、单一来源、询价的适用条件都有规定。

就公开招标而言,除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外,还有采购目录的规定。竞争性谈判则主要是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在程序上最大的不同,可能是前者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而后者则是向特定供应商发出邀请。

1,公开招标 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对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或者涉及国家集体利益的项目必须采用招标形式。

竞争性谈判,不具有强制性,属于企业自主决定。

区别:招标,首先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单位办理,并且需要向政府部门备案,受政府部门监督。
招标的过程具有一定的秘密性。只到最后决标才公开

竞争性谈判,是企业自己组织,通过谈判的方式寻找自己最适合的商业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