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授权委托书中谁是委托人,谁是受托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0:37
比如我委托甲,那谁是委托人,谁是受托人?

委托人是指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与别人行使的人,受托人
是指接受了别人一部分权利而为别人服务的人。你委托甲,
就是将自己的部分权利交给甲行使,让甲为自己服务,那么
你就是委托人;甲接受了你的权利,就是受托人。
类似的还有赠与人和受赠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等等,关系
都是一样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自己是委托人,甲是受托人。
  法律界定的权利和义务为: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办理委托事务便成为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受托人在履行这一义务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受托人因紧急情况而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可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但必须将变更的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见《合同法》第399条)

  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因此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处理。只有经过委托人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得已而转委托他人处理时,受托人才可以转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事务。(见《合同法》第400条)

  2.报告的义务。

  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见《合同法》第401条)。

  3.交付委托事务办理结果的义务。

  受托人应当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包括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各种利益和权利交付给委托人。(见《合同法》第404条)

  4.赔偿责任。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