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方面有事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6:51:38
我们单位辞职需要提前一周申请(我是见习的),报告是今天去交,之前领导说下个周的班都必须要上,如果不去就算旷工,旷工3天就是开除,请问这个交了报告后还要硬性上一星期合法么?
但我不想去上了,就连续旷工3天的话,在劳动手册上会写点什么?影响以后找工作不?

对,是合法,新劳动法规定,离职人员如果是个人意愿离职的话,要在离职的一个月之前呈交离职申请,在没有签订理离职同之前,离职人员仍然是所属公司的员工。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要提前三天就行了,但这三天要上班,便于公司有个调整人员,顶替你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