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解;关于集合与简易逻辑的几个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0:22:19
集合元素的三个性质是出于什么目的而规定的?集合为何不包括其自身?集合为何可用来表示逻辑中命题的条件和结论?

1.确定性:出于满足函数(或映射)对客观世界的精确描述的目的。
如果自变量的范围就不精确,那么就别谈描述了。。。
2.无序性:区别数列;统一同类事物,避免描述精确但臃肿的情况。
3.互异性:统计集合关系,研究集合与集合间的关系(即映射),研究子集时;都要用到集合元素的总个数Card(A)。为了避免便于研究,设此规定。。不然诸如函数、子集等将难以定义。

集合为何不包括其自身,由集合悖论(罗素悖论)引出。
即是否存在集合A={x|x不属于A},该条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悖论。

映射(广义的函数)是由集合定义了,逻辑关系也是一种映射,所以可以用集合描述逻辑关系,故集合可以表示命题的条件、结论。

1、其实还是根据集合在书上那个描述性概念而来。

“把某些确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是一个集合。”

“确定”就代表确定性。
既然只是“集在一起”就不要求顺序,即无序性。
1个“1”是1,两个“1”集在一起仍然是1,因为不是加法运算,而且也不会变成11,这就是互异性。

2、什么叫集合不包括其自身?没太理解你的意思。我们也可以把集合当成元素来组成一个新的集合,只要满足三特性即可。如:{空集,{1},{2},{1,2}}
其中有四个元素,满足确定,无序和互异。

3、某些情况下,条件和结论可以是一个范围,这样就可以用集合关系来解决。如:
p:x>1,q:x>0
翻译一下就是:若一个数大于1,那么它一定大于0,即:p推出q为真,由充分与必要条件定义知:p是q的充分条件。说白了都是出自定义。

这就是一种限制很简单!

好多数学定义需要限制!这个道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