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可否拿资产做抵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2:30:14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去年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 今年年初我跟公司协议离职,但公司尚有1200元的工资没有支付给我,因为当时急着往新的单位上班,所以听信他们留了银行帐号,可后来联系他们一直在敷衍,后来电话都不接,短信也没回;
在还未跟他们失去联系期间,公司有人打电话问我是否带走公司的照相机,我当时跟他们说没有(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回答的);可后来我开箱拿夏季衣服的时候才发现相机在我这儿)
解释一下:在职的时候公司的照相机归我保管,因为工作需要我时常将相机放在身边,过年放假的时候将相机跟衣物封箱放在宿舍(因为怕丢才跟衣物放在一起)。我跟同事交接了工作,离开的时候并无想到相机的事,,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相机带走了。
那现在的问题是:单从相机在我手上 我这样算不算偷窃?是不是违法的?
因为不能直接联系到老板,打公司的固定电话他们又不给转接给老板,那我这样有没有义务直接把东西寄回去?当然我知道按仁道上来讲我应该还给他们;但想一想联系了那么久那点工资都不还给我,这样我该不该讲人情了?请大家给俺 分析一下。十分感谢!!!

首先你有劳动合同吧或其他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吧,其次你拿了公司的东西应该归还,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照相机和工资的事,如果公司只要回相机不提工资的事,那么公司就是故意不给你的,那么友好协商是不可能的了,就只有通过劳动局去处理了,拿上相关证据,如果公司说你是偷公司的相机,那么你要说明你的职业本身就是需要照相机的职业,然后保证会还公司,其次再处理工资的事,总之你要看劳动局,公司和你之间的关系,劳动局怎么处理,你该怎么配合,公司究竟怎么想的,问题不大,这发工资的事肯定是老板说的算,跟下面的人没关系,最好能联系到老板,知道老板的想法就好办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另:先叫他把工资结给你,再给相机,如果他不给,相机就不用还了,还什么抵押不抵押,对于没有诚信的公司,还要讲诚信吗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他们帮你处理此事。亦可以去找法网Findlaw.cn咨询专业律师。那里每天在线律师有近万人。怎么也能找到人回答你的问题吧。这些都是免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根据解释,“应当”是指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例如,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或加班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就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仲裁,由于种种原因只能在离开单位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也必须在离开单位之日起的60天内提起申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时,可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