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丢失电脑,员工改如何赔偿?高分求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37:14
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物品财务保管协议。而且一个人看2个柜台。已经报案。并且从监控摄像头看到小偷,只是尚未抓到。但是公司要求我全额赔偿。是否合理法律程序。

您好,按照您说的,不应由您进行赔偿!
理由如下:
1.与公司没有签订有关劳动协议和物品财物保管合同;
2.失窃是因1个人看2个柜台,明显超出安全看管范畴,公司负有责任;
3.已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监控录像);
4.已报案,公安机关负责侦破。
丢失的电脑为公司的,如您赔偿公司了,那就说明您从某种意义上讲与犯罪嫌疑人没什么区别!明白了么?
建议如下:
1.如果您还需要这份工作,建议您讲上述理由,公司一定会考虑的!
2.从公司的苛刻来看,如果您不想在公司干了,您可以随时走人!公司没道理让您再赔电脑!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您可以m我,我不收钱!也绝不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