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30:26
我家乡有人(甲)修房子,因为请工人所以买了很多菜,由于天热,就把菜拿到另一家人(乙)的冰箱里冻着,现在房子都快完工了,所以去乙家也不是几次了,就前几天甲去乙家拿菜时被乙家的狗了咬三下,伤的非常厉害,(乙家有院墙,院门,没把狗拴住,甲是在院子里被咬的)。有人就说责任全由乙承担,原因那是他家的狗。有人说甲经常拿菜去(免费)冷冻,乙是在做好事,况且又不是狗跑到外面去咬人,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我们都是农民,没啥法律知识,请问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若双方承担,哪方多一些哪方少一些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饲养动物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第127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们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以上法条,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通俗的说:如果乙养的狗把甲咬了,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甲自己的责任(比如本相安无事,可他非去逗那狗,把狗惹毛了把自己咬了)或是第三人(张三李四等其他人)的过错,除这两种情况外,都要由乙承担侵权责任,就是乙承担完全责任

其实我觉得为了这个事.没有必要伤了大家的和气

谁来承担?呵呵 人就是这么自私、 为了这事你有没想过有这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