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上门打架,致人轻伤的应付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0:55:17
我与一家房屋中介有纠纷,他们一天之内三次来我这里闹事,第一次来是在中午11点多钟我们告诉他们要解决纠纷请到法院起诉我们,完了第二次来是在2点钟,什么也不说先拉下我们的电闸,我们不同意就报警 ,警察来后我们都到了派出所,我们还是说要他们去法院起诉。在派出所结束后,大概在4点10分左右我们刚刚回到厂里和同事讲一句话,他们就从门口的车上下来15个人左右,为首的是一天当中来过2次的人,他们二话不说先把我们的所有电闸拉掉,电灯和电扇拔掉,我们叫他们出去,他们说不出去,几番挣质,就这样他们就开始打我们经理,十几个人一起上,我们的人还没有来的及反应他们就把我们经理围到中间打,我们急忙报警,警察的处理时这样的:先安排我们经理去验伤,我们几个在外面等,就先做他们的笔录,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们为首的小伙子也和警官先生打起来了,(当时门事关着的,有另外一个警官听到里面有吵架的声音就打开门,我们刚好正对着门,看到那个小伙子在和警官打架,推门进去的人还叫了起来你怎么可以咬人的,一会来了3,4个警官和保安,记不清楚到底几个了,把那个人关了起来。)有过了一会警官要我们进去,我很关心的问一下警官你没事吧?警官笑了说没事。我们叙述了当时的情况,他安排我回去找几个在场的同事到派出所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又派了4个人到我们那里取证。我们经理回来后到派出所,因为没有经历过不知道可以挂急诊的,没有验完伤就回到派出所,因为我当时不在不知道具体讲些什么。去到的时候一个自称是他们经理的人和警官还有我们经理在门口一起谈私了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向我们道歉和赔偿医药费,我们不同意,就回去了。还没到厂里,警官又叫我们过去,我们吃好饭过去到那里已经是11点多了,处理结果是这样:打人的一方在警局交1000元押金,叫我们经理明天一早去验伤,医药费他们负责,我们不服这个结果(这里提一下那个中介经理认识他们所长和里面的其他警官)。求各位懂法律的人士帮助一下我们应该怎样做?

那是没什么结果地
袭警!你说了!认识所长!给那个受伤的警察一点钱!受伤的警察也就不追究了!
你们那什么房屋租赁有合同就不怕被!
你要怕!就证明你也有问题!
还有轻伤害!撑死15天!

你们经理应该抓紧时间验伤,如果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对方涉嫌故意伤害。从那些人的行为看,他们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你们这边请律师,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联系。

仅从本案来说,要看你们经理的伤情,然后是法医鉴定。如果是轻伤或重伤,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立案,可到检察机关要求监督立案,如果你们经理伤势不严重,那么够不上刑事案件,只能行政治安处罚,行政拘留15天,罚款若干。另需指出,办案不具备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这个案子却发人深思,警局内公然殴打警察,这些人是什么人?有什么背景?如此猖狂!笔者不敢深想了,你我同是草根,新疆、西藏无辜百姓血迹未干,很大程度是党、政、军、警不作为,勾背搂肩、养虎为患啊,打住、打住,再说犯忌了,不行就请个职业道德良好的律师吧。哎!在金钱美色权势利益交互的年代,那有什的道德可言啊,祝你好运吧!

负刑事责任连带非法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