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 主干人员的利益保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49:16
我们几个人合伙创业 四个人 两个人从头一直忙到尾(我们两个人) 又出钱 另两个只出钱 只做了极少量的工作
我又是责任人 如果仅从出钱比例分红的话..我的价值明显被低估了..也不公平..应该怎样保护我的利益呢?
就怕做大了...我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第一,你如果对你的合伙人不满意,在合同期满了之后解约,不再继续与他们合作;
第二,合同期满后,提出你的续约要求,最好是变相的将股份划分,例如:你们4个人 各25%,那么将股份变成没人20%,另外20%作为业绩奖励;制定考核指标,完成多少销售额,可以得到多少的奖励;如果是开发型的企业,那么也是需要制定每个岗位的指标,来考核! 这样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