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一个小案子的处理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53:59
这是个小案子 寻问一下根据法律会怎么处理
甲乙两人在丙上班的店里与丙吵了起来,扬言要打丙。丙一气之下找了三个人来,和甲乙两人打了起来。双方都有伤。
根据治安处罚条例 会怎么处理呢??
打得不严重
这个处罚是双方都有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另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的,应当依照《刑法》定罪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 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