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54:28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0分)
2000年,甲因脑血栓不治死亡。死前甲立有一遗嘱,将其全部遗产5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另有遗产继承问题上,在英国的儿子丁来电报说明。甲曾当着其一位好朋友的面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问:(1)本案中哪些人能够继承甲的遗产?为什么?
(2)如何认定甲所立遗嘱的效力?为什么?
(3)甲的遗产当如何分配?

1、甲的邻居张某
2、书面遗嘱有效
3、归张某所有

邻居张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而其儿子所说五证据可言,而且根据十七条规定:立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题目并没有说明。
甲的遗产5万元应赠送给邻居;其中剩余部分应按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