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能否由其姑姑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13:46
我弟弟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弟媳体弱多病,全家靠低保生活,他们已无力抚养13岁的孩子了。请问,这个孩子的抚养权能否转给她的姑姑?若能,需通过怎样的手续才能转给她的姑姑?
1、办理监护人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2、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即可担任监护人
3、写个协议就可以了,不必公证
1、如果仅仅是让姑姑代为抚养,那比较简单,只要姑姑愿意,直接把孩子交给姑姑抚养即可,不需要什么特别手续,但这并不改变各方的关系。
2、如果想改变关系,只能通过送养和收养手续,把孩子送养给姑姑,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