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偏袒另一方,不作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34:21
别人闯进我的办公室,把办公用品,头上有两处伤口,耳内出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对方把派出所,法医买通后,也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不出面进行调节,就想把我拘留和罚款,我该怎么做?

如果是处理不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涉及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派出所不作为可以向它的上级投诉或控告,也可以向行使司法监督权的检察院和代表党委行使管理协调权的政法委控告。

1、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
2、派出所只有权决定警告或处5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的权利,无权对你决定实行拘留;
3、对于该纠纷案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在诉讼过程中可对争议的鉴定结论进行补充鉴定;
4、如果该派出所自行决定对你实行拘留措施,可以以其上级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若是自行决定对你实行超过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可以其为被申请人,向其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偏袒另一方,不作为有多种投诉途径:

  1. 向当事派出所的领导投诉;

  2.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3. 向区县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 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