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教师能继续做老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53:30
教师被判刑,最后刑事判决书上判处罚金3000,这样的人可以继续做老师吗?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文件?

从您提供的情况来看,是不丧失教师资格的.虽然定罪,但仅处以罚金刑不是<教师法>中规定的丧失教师资格的法定情节.

<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虽然教师资格不丧失,但如果学校不与其签聘用合同或是对其职务做出调整,是可以的.

要看有没有吊销他的教师资格,只要不是应为违反师德,道德等因素被处罚金,没有社会公告危害性,一般就可以继续担任教师

OK,只要没被教育局取消教师资格,可以继续做。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继续聘任你。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