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离婚,女儿(当时17个月)归我,前妻(教师)不承担任何的抚养费用,调解书上也是如此写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30:26
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前妻是个自私可恶的女人,我想让她也来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算是为女儿讨个说法,也是想治治这个龌龊的女人,因为她非常在乎钱,她表现的好像很爱女儿,一百块之内可以为女儿花,要是花个上百块的,她都推三阻四,我试过了,太可恶了。请问我的想法能得到法院能支持吗,胜算有多大?
调解书是经过我签名同意的,现在我想让她也来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法院能支持吗,胜算有多大?

夫妻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
所以你妻子也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支出。
你可以以你女儿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母亲承担部分的抚养费用。

如果离婚了 法律会收审 这个案子 成功胜算 现在很好 本来做母亲就应该赡养18岁以下儿童 何况你女儿才17月大 她必须义务负责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应该可以,但你总应该有个理由吧?难道就是因为上面说的这些理由吗?估计要是这种理由可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