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劳动者辞职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东者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的保障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35:54
我在某私企上班,以下是我认为有关违反劳动法法规的事,想问这些都违规吗?属于严重吗?有关部门会怎样处置?如果该部门不处置那要上报给谁?
一,试用期公司未与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公司押我工资
三,日上班时间超过12小时,加班按平时算没有加班费
四,(这条是别人)关于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后公司未给劳动者合同副本,并被押工资(做了两个月签合同后只拿到5-600块)
五,(也是关于其他人的)该公司有些员工做了一年以上了,也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通知劳动者

一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公司做法违法
二 工资按实际工作结算 不能拖欠
三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 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加班按国家标准给加班费
四 合同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一份 可以向单位要 押工资属于违法
五 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从08年2月份开始的双倍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