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元朝巩固统制的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33:50

元朝蒙古官僚和仆从中央机构
  中书省,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
  枢密院,执掌军事。
  御史台,负责督察。
  地方行政机构
  行省,行省是朝廷委派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的简称,后面会详细介绍。
  军事机构
  宿卫军队,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担任京城(大都和上都)防卫的军队是侍卫亲军。
  三十馀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隶属于枢密院。
  镇戍军,负责镇守全国各地。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

  [编辑本段]行省制度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元朝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行省建置

  元朝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统治特权,削弱各族的反抗,采取了分化的民族压迫政策。元朝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四等人在政治、法律和经济上的地位,都有不同的规定,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成分。如地方机构中的达鲁花赤掌握实权,而此职只能由蒙古人担任。

  农业生产和赋役制度
  由于长期的战争,使得北方人口下降,农田大量荒废为牧场。在内地先进农业经济的影响下,元朝统治者逐渐放弃落后的游牧经济和剥削方式,实"以农桑为急务"的政策。

主要措施:
中央:设置中书省及宣政院;
地方: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
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水利: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民族关系: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变过去的那种游牧政策为定居农业的政策,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禁止自己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广大汉人的合法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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