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39:53
我今年43岁.男方58岁.我们都是再婚,男方再婚前已生过2个子女,(男方是少数民族 回族),我一直没有生育过,现在想生育..计生委却说我不能生了...因为男方再婚前已经有两个子女了....这样没有人性化的政策,是剥夺了我作为女性的生育权..剥夺了我做母亲的权利..请问各位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你们既然已经结婚就应该接受他的孩子,把他的孩子当做自己亲生的就不会感觉到有人剥夺你做母亲的权利了

要是实在想生就生吧

顶多交个罚款

孩子总不至于不让落户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