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三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51条 第二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14:04
我不是从事汽车销售的,只是顺便帮忙的
本人不知道是赃车,只是好心做中间人,并没有收任何中介费用,而且知情后还立马报告公安局,但现在公安局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要罚款,怎么办?很着急,请了解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感谢!

刑法三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51条 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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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从事汽车销售的,只是顺便帮忙的
  本人不知道是赃车,只是好心做中间人,并没有收任何中介费用,而且知情后还立马报告公安局,但现在公安局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要罚款,怎么办?很着急,请了解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感谢!

  这个问题司法实践起来 是有点难度 因为 首先 车是通过你 出去的 等于你参与了 并且最终实现了 脏污的转移和销售

  不过 司法机关对你哪有追究的 权利 他们只能 把案件 移交给 法院 来审理判定 还有一个 可那他们罚款的 由头 呵呵 那说明你还是没事的 不然 不会跟你废话
  公安机关 作出的 处罚 有时候 也是很非法的 没有法律根据的 只不过 犯事的人觉得 处罚 是应该的 或者 花钱 买心安

  假如 真像你所说的 你不知情 而且也没有 参与分赃 那肯定是没事的 这个公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 也会搞清楚 但是 如果公安机关有证据 显示你参与了 那就有权把你移交给检察院 提起公诉 由法院 审理判决

  你说的 不知情 但是法律是讲事实的 例如 你帮忙介绍卖的车 低于市场价很严重 这个 就不能说是你不知情 你毕竟 是从业人员 有常识啊

  如果 确实 不知情也没分赃 团伙也罢犯罪情节 交代清楚 你肯定是没事的
  连处罚也没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要明知是赃物而帮助转移销售。
这里的明知并不是让你自己承认知道是赃物,也没有一个人会傻到主动承认,这里“明知”实际上是一种推定。只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或者你意识到有可能是赃物,就算是明知。
不知道你是什么车,多少钱?
另外告诉你公安局是不能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又罚款的,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与刑罚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手段。如果罚款就说明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另如果你觉得罚款不合理可以向作出罚款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实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公安局,要求法法院撤销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嘿嘿。。。。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罪中要求是明知或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