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行指教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25:53
我的当事人,把自行车停在书店门口,被盗。将书店诉至基层法院,败诉。
现在可以证明书店有过失,但是无法证明该自行车被盗于该书店。
现在小弟就犯难了,这怎么证明啊?
我认为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七条。
现在,请求各位同仁的无偿志愿,在下不胜感激!!!
首先感谢诸位热心肠的法律人们。
现在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几乎为零。
这这这就好比,走在大街上手机让人偷了,如何证明手机是让人偷的?
唉,真愁人。

找证人

1、类似的案例很多,你可以查一下有关判决。
2、谁主张,谁举证。要让书店赔偿,需要证明存在保管关系,如能认定为有偿保管关系更好。

有没有其他相邻店铺的摄像头?有没有当时公安机关的记录?有没有你与书店职工进行相关对话的录音?等等等等!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