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说明我国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意义”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39:52

矛盾的共性与矛盾的特殊性(个性)的关系主要应表现为两个方面。

首先,矛盾的共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相区别。列宁说:“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8)作为一般的矛盾的共性,同样只是概括了矛盾特殊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而并非所有具体矛盾的全部内容和特点。正如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概括:“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它反映了所有人的共同特征和本质,但却不能包括全球每一个人的具体特点。所以,矛盾的共性比矛盾的特殊性要普遍、深刻,它反映了所有具体矛盾的共同本质;而矛盾的特殊性则比矛盾的共性具体、丰富,它反映了不同矛盾之间的差异和特征。

其次,矛盾的共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矛盾的特殊性与矛盾的共性相倚而存在。矛盾的共性作为矛盾特殊性的共有内容和性质,它反映了不同具体矛盾的共同本质特征,任何具体矛盾无论其具有何种特殊性,离开了矛盾的共性(如其内部不存在斗争性,也不存在同一性),就将不再成为矛盾。所以矛盾的特殊性离不开矛盾的共性。另一方面,矛盾的共性也离不开矛盾的特殊性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体现了他对矛盾普遍性、矛盾共性及其二者与矛盾特殊性关系的深刻理解与灵活应用。

第一,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开辟是邓小平理论破题的标志,它创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模式。正像毛泽东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破题的标志一样;邓小平开辟了一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实现现代化的新道路,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破题的标志。这是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之理论有多方面的内容,但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化建设道路是核心内容。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和理论的众多任务和内容中,只有在这个中心任务和核心内容方面取得根本性的突破,才能够称得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破题了。而邓小平同志创立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道路,就在这个中心任务和核心内容上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如果说,在马克思时代,社会主义只有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才会成为可能;那么,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争共存的当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