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许可将摄影作品做为某楼盘的销售宣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29:22
这种行为算是侵权吗?如果算是侵仅,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然是侵权行为,严重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拥有的著作邻接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图书,是指作品经出版者编辑加工、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等技术处理并排版、印刷、装订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录音录像制品,是指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是指自己或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其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如果侵犯的对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本条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