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 没有签订合同 公司无辜解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23:39
我朋友跟公司口头协议说试用期三个月 工资每个月1500元 转正2000元。
第一个月只拿了800,扣了什么工作服之类的,他工作满2个月后,公司以他“背叛公司”的名义无理取闹解雇他。
请问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吗?
能争取到什么呢? 耗时间耗精力吗?

这个是违法的 能争取到你们应得的工资 和补偿金 但前提是你得能证明公司真的给你开出了这样的条件 比较耗时 还有一定的打官司花销 不过如果成功可以要求公司给与精神和经济的补偿

可以 首先 劳动法规 规定先签订合同 然后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
不得收取各种费用
首先你应当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不能证明 他答应你的工资 他就要举证或者同工同酬
你可以主张 补齐工资 保险 还可以装张 双倍工资 因为其未签订合同以及补偿金

一些比如说试用期几个月之后签合同的,不签合同的,应届生优先得,转正才搞得,好多都不靠谱,即使你今天顺利,不知道哪天就被这些家伙废掉了。
打官司,,谁钱多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