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和法官帮助弱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32:32
自来水公司主水管道跑水造成我楼房地基下沉,墙体倾斜。经过司法鉴定认定原因是有跑水造成,但是不影响稳定安全。但是在选择参照物和数据认定上,存在严重错误。鉴定中心选择我自己楼房的散水台做参照物和墙体做比较(好比刻舟求剑),楼房东墙比台阶向下沉降20mm。结论就认定房屋整体倾斜20mm,事实上以邻居楼房做参照物,相对比较下沉和倾斜都超过50mm以上,还出现地基整体位移现象。,鉴定不公正存在人为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我向法官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和现场照片已及录像等证据,也请求法官亲临现场,可是法官没有严格审理就下通知书不许我重新鉴定,随后开庭审理,在这种不公正的鉴定能有公正的结果吗,是想而知。我想请问1:我有什么法律措施对鉴定中心提起追究责任。2:法官不许我重新鉴定我还能怎么办?谢谢了。积分很少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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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讼请求是恢复原状赔偿房屋贬值损失。2:我申请的鉴定是下沉等与自来水跑水的因果关系,鉴定中心以倾斜小,不影响安全使用,纠偏难度很大费用高,就说无可行性。我能否坚持就是要纠偏抬升地基恢复原状。3:楼高三层砖混,自己盖的地量浇注顶整体性较好。4:我的QQ499754810有愿意帮助我的好心人,加我好友,感激不尽。

1、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对鉴定意见的书面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当面质证。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或鉴定人及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你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你可以向省司法厅投诉,省司法厅依法应对鉴定机构或鉴定人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撤销鉴定资格登记。
  鉴定人如果存在故意作虚假鉴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依法追究鉴定人的刑事责任。
  2、你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但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据此,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将不予重新鉴定,但你可以通过申请补充鉴定、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鉴定结论存在缺陷的问题。

  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12条规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13条规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