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请教再婚死亡遗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7:11:29
我的爷爷在婆婆去世后,与B再婚。现在爷爷患重病,立下遗嘱,:
B分得财产50%,儿子女儿各25%,国家抚恤金 B分50%,另外B的孙女、爷爷的孙子、孙女平分。
现在的问题是,B各分50%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B过世,爷爷的儿子女儿,还有B的儿子,怎么分B和爷爷的遗产。以为B和爷爷结过婚,按理说,爷爷的后代是不是也可以分遗产。
如果可以分,怎么杜绝B将遗产在死前给她的儿子。
谢谢!
现在有什么办法,限制B获得更多的遗产?
因为B的儿子已经获得了爷爷单位的福利房。(B利用某些方法占有了,B儿子出资初期机资款项,承诺爷爷可以住上头一层,但是房子没有修好,爷爷却已经病重,根本不可能住得到了,这些是在爷爷子女不清楚的情况下悄悄办的)应当说,该在建房产也属于爷爷的财产。

再次补充
1、看到 始未有过 提到 抚恤金 是发生在死亡之后,不属于遗产,但是爷爷与B已经再婚,她应该分得50% 还是与子女各分33%呢,谢谢,遗嘱关于抚恤金金的分配方式应该无效?
2、《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爷爷分配给B的50%是不是必须的,这部分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都是爷爷的钱,B里头没1分钱,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是爷爷的钱+B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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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的分配法则有没有法律规定,哪一条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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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抚恤金的分配法则有没有法律规定,哪一条款,谢谢---你这个不存在抚恤金另外的分配,你的爷爷立了遗嘱,一切以遗嘱为主,其他属于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都无效。

1、不是B分50%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你爷爷有立遗嘱把他的遗产给谁,有遗嘱就是合理又合法;

2、现在谈不是说B的儿子去继承B从你爷爷那继承的遗产,这不是你能掌握的,现在关键是你爷爷立了遗嘱,连法律也干涉不了;

3、遗产的法定继承程序上爷爷的后代(孙子之类)的是没有权利去继承他的遗产;

4、你爷爷过遗嘱把遗产给了B,在你爷爷百年后遗产B用遗嘱继承了,那些就是她的合法财产,其他人无权干涉或杜绝她去继承;

5、立了遗嘱谁也没权限制B拿遗嘱获得遗产;

6、这位朋友还不明白吗,有了遗嘱一切以遗嘱来,你这些想法和列的法律条文失效。

一:有遗嘱(你爷爷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就按照遗嘱办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二:你说b过世怎么分b和你爷爷的遗产。那么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1,你爷爷的儿女和b的儿子就都是其合法的继承人。都有权分财产。
三:至于怎么杜绝,那就没有办法了。

这是人性的问题,法律不能解决的。

我不知道b对你们怎样,但是我想说你们都已经是一家人了,就不要这样去想吗?亲情也是很重要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份遗嘱是有问题的。
1.抚恤金是死者的用人单位向死者的亲属发放的费用,具有物质上的补助和精神上的抚慰的性质,因是死者身亡后由用人单位发放的,故其在性质上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对抚恤金享有取得分配的权利人应是死者的亲属,原则上是由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享有,在分配时一般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死者生前具有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在分配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所以,爷爷无法就抚恤金立遗嘱。
2.如果,B和爷爷再婚之前,没有就各自的财产进行过约定或者公证。那么,B的50%是属于B和爷爷共同财产中,B的财产。
B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爷爷的该部分遗嘱意义不大。
3.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