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共同财产房屋给银行做抵押,离婚后女方偿还完女方贷款为何银行仍然不给女方那份房产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8:11:51
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分割为男方债务15万,债务7万,婚前有套共同财产房屋给银行做抵押。如今女方能偿还贷款但是银行不给划
分属于女方的那部分房屋产权证明(此房屋为小洋楼,资产评估为42万),只能了开了个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应该让银
行开具证明,证明女方已近偿还银行贷款,如男方日后与银行有任何纠纷与女方无关,如果银行收房子的话,女方怎么办呢?因为银
行称房产证因为男方没有还款是无法划分房产证的。请教法律高人。谢谢~!

补充楼上的,房屋现值42万,共同财产平分的话,个人应得21万。男方扣除15万债务后,实际所得6万。女方扣除7万债务后,实际所得14万。
男方无力还债,房屋拍卖,如果42万拍出,那么银行将依法取得男方所欠银行的15万债务,42减15,剩余27万是你们的。那么你应该从这27万里拿多少呢,14加上7,21万。剩余6万给男方。明白了吗?

婚前有套共同财产房屋给银行做抵押,此话何解?婚前只有个人财产,哪来共同财产。
离婚时女方负责偿还的7万债务,只要你们2人在离婚协议上有约定或经法院判决,那么你偿还完毕后无所谓有没有银行开具的证明,因为你还的款总归是你的,这在银行里有记录的。
关于你与男方的纠纷是不能对抗银行的,也就是说,男方如果无力还款,房产依然要拍卖,所得款先还银行,剩余部分才是你们的,而你只有向男方追讨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