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捕偷窃嫌疑人的正常法律程序?(高分,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15:07
我的女朋友在宾馆做收银,跟她一起住的关系不错的一个小女孩在寝室丢了一条金手链,和100元现金。她们一起住的人都有嫌疑。我女朋友因为是怀疑的对象工作也干不下去了。现在在家,警察传唤她去公安局,对她实施恐吓,去了就叫她把东西交出来了。并危言耸听,有很多让人招供的手段。把我对象放出来之后告诉她,电话24小时开机,要随传随到。我想问问警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各位大侠帮帮忙啊

这位兄台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只要你女友没有拿金手链和那100块,就不用怕。
公安局的传唤是合理的,但要注意,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来变相拘禁嫌疑人,两次传唤至少相隔12小时。
被传唤人在24小时电话开机,是为了警方能尽快破案,能及时随传随到,也是合法的。但在录口供时,不得以实施恐吓、危胁、侮辱、殴打、刑罚嫌疑人,侵犯嫌疑人人身权利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恐吓的话,一般取证难度很大。
只要你相信你女友是清白的,就会还她清白,也不用太过于担心,有必要可以找律师协助。

是不合理,但是你要明白人警察如果好言好语的说,哪个罪犯会自己承认啊。

警察的做法欠妥,
不应该威胁、恐吓嫌疑人,
只要没有赃物,
那警察就定不了嫌疑人的罪名!
祝你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