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摩托车与行人相撞致行人小腿骨折该如何处理和负怎样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42:35
我驾驶摩托车当时是30公理/小时,一行人突然从路边民房急步行至路上,因当时路况平静,再者她因慌张来回走动,我避之不急相撞.导致她一小腿骨折.后报了交警,并送其到医院治疗,至今未出院.都是我付的费用,交警方也还没有作出任何认定.我本人正在考试驾照中,摩托车为合格车辆,但强保已过期.请问我将会负怎样的责任.对她的治疗怎样才终止.对方是否负有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无论行人是否有责任,机动车都要担负至少50%的责任
再说你没有驾驶证,全责
只有你赔偿完她的损失并且她同意不在追究的时候,去交警那里开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然后才算完事
保险过期,就等于没有保险,所以也别想保险公司会赔你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