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19:53
注:朋友说中年男子和西藏一公安局的官员是亲戚。此事件很可能是该官员小题大做把事情的严重性故意放大了。事后朋友的家人也已经给中年男子赔偿过所有费用,而该男子也已经撤诉不再追究了。但是据说这个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检查院认为虽然受害人已撤诉不过还是要按司法程序进行公审。
现在我想问下专业人士,我朋友会被判刑吗,如果要判会判多少年啊?手臂被打断算重伤吗(三个月治疗后已完好,手臂活动如初)。我朋友最初不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也不严重,只是公安内部的人故意小题大做)居然被公安网上协查了,所以没及时去公安局自首,这算逃匿吗?
虽然撤诉但只是民事上撤诉如果一角检察院则不是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必须走司法审判程序
如果是重伤可能被判故意伤害罪不过介于具体案情应该从轻减轻处罚可能3年一下甚至可能一年,如果律师处理得当甚至可能缓刑通俗讲也就是不用进监狱缓刑执行完毕没有新罪则不再进监狱执行。
是不是重伤由鉴定机关说了算,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算受害人不予追究,司法机关还是会追究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属于结果犯,被害人身体所受到的损害必须达到轻伤以上(包含轻伤),行为人才有可能构成该罪!
也就三年。
1、“此事件很可能是该官员小题大做把事情的严重性故意放大了”:
(1)不是小题大做:应该说,对方有亲戚在公安,追查你朋友的力度会大些,但公安这样做没有违法。
(2)你朋友将对方打成了重伤,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伤属于公诉罪,受伤男子说的“不追究”确实不能免除你朋友的刑事责任,因为对你朋友的行为能行使求刑权的是检察院、而不是受伤男子。
2、“我朋友会被判刑吗,如果要判会判多少年啊?”:应该会判刑,将人打成重伤一般是3-10年,但你朋友已经积极赔偿、受害谅解的,可以作为一个酌情从轻的情节,可能在5年以下吧。
3、“这算逃匿吗?”:公安立案后出逃,应该是算了。
4、至于至于手臂被打断是否构成重伤:应以法医鉴定为准,你朋友对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这么长时间了,重新鉴定没有多大意义了。另外,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对照你朋友的具体情况看一下是否能构成重伤,不知道你朋友到底将对方的手臂打成什么样。
1、具体伤到什么程度啊,单纯前臂骨折定重伤,你可以连警察和鉴定机构告上法庭,还有没有王法啦!!!!
2、你可以申请到其他地区重新鉴定!!!!!!!!
3、鉴定结论对你朋友很重要,重伤,楼上朋友都讲啦,那要判实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