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此案是否能够继续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01:20
在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由于被告一直没有出现,当地法院将此案终止,这样符合法律过程吗?此案已经拖延一个多月未见任何开庭消息,我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要和刑事案件一同审判的。如我国刑诉法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而我国刑诉法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若此案刑事部分未审结,被告人下落不明时,一般来说法院是将此案中止的。你也就只能等着了。
若刑事案已审结了,那么民事部分可按照民诉法规定缺席判决。

刑诉解释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希望对您有帮助!

可以要求法院对民事部分先行判决。可以缺席判决的。

等被告被你找到了再请求法院予以拘留。

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