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件事情法官和律师如何看待(关于职务侵占罪,刑事责任,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20:48
我有一朋友是公司股东,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兼法人代表采用不入帐的手段侵占了公司十五万元人民币,我朋友发现后查到了十万元,加害人退出了十万元,我朋友写了份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协议(有违约金),后我朋友又发现了加害人侵占另外五万元的证据,请问这事该如何处理?问题一:如果我朋友报案后加害人被判刑了,我朋友是要承担违约金(即那份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协议是否为有效协议)?问题二:如果相关证据被加害人销毁,只有认定五万元,加害人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答问题一: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刑事犯罪,不能私了,该协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因此,你朋友违反该协议不需要承担什么违约金。
答问题二:如果只能认定5万元,也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5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请问这事该如何处理?
:可报警,可民事诉讼。
问题一:如果我朋友报案后加害人被判刑了,我朋友是要承担违约金(即那份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协议是否为有效协议)?
:不必。原有协议是针对当时已经知道的情况签署的。新发现的行为当然不包括在协议中。另外,职务侵占是公诉案件,协议如果对违法行为放弃追究则本身就是无效的。是不是放弃追究责任由检察字决定。
问题二:如果相关证据被加害人销毁,只有认定五万元,加害人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是的(在天津市这样的案件5000元可立案)。如需详细咨询,可在百度中搜索“刘伯华律师”按联系方式来咨询。

------问题一:该协议无效。因为此类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即使受害人不追究,法律也是不允许行为人逍遥法外的。既然前提条件无效,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自然也就无效了。

------问题二:该协议只有一份吗?既然是协议,你朋友也应该持有一份吧?如果有,这也是其侵占10万元的证据之一,另外,退出10万元应该能查到记录,这也是证据。 还有就是,即使只认定5万元,依然达到立案标准,而且刑事责任还不轻呢。

十五万的数额应该算是巨大的了,那个股东也在事实上侵犯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犯罪,协议绝对是无效的,你不追究,自有国家来追究。如果证据被销毁,只能认定五万元的话,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