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44:23
我2007年6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2008年5月公司再次和我签订了2年的合同.合同期限为2010年5月30日到期.工资底薪为2800/月.2009年8月
个月公司领导借理由让我走人,经谈判未达成协议!公司领导通知我.要强行立刻终止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请问如果公司强行终止赔偿是多少?

给三个半月工资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按双倍工资赔偿 但不能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

经济补偿按每年一月补,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你的情况算3个月,也就是2800*3=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