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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28:17
8月4日的《今日说法》,网址http://space.tv.cctv.com/article/ARTI124946058294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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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我的房子没“户口”
长春金鼎名城小区发生这样一件很悬的事:业主王洪宇,买了一套房子,钱交了而且住进去两年了,但是直到现在为止还没跟开发商签这个买房的合同。买房子实际上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讲是一个很大的事儿,本案当中最麻烦的一件事儿,就是这个房子它没有预售许可证。根据专家分析,买卖房屋就手续上不完善的话,任何的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上是无权直接干涉的。再者有关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这个房子比较特殊在于它之前有15年的时间闲置在那儿,是个烂尾楼,就算房地产开发商把这25年补齐了,这个土地使用权是35年,主持人提出‘那35年之后呢’。专家分析,理论上来讲如果过了这个年限,那么,尽管你是房屋所有权的所有人,但是你对它下面所坐落的土地你已经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最后,你应该再交纳一次续租等。对于将来的法律,专家认为到目前为止恐怕从立法机关来讲它也没有最终的一个定论,所以这个问题可能要留待于、搁置于将来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