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的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6:39:07
7月20日晚9时30分左右,我驾驶一辆小货车正常行驾在我方道上~~此时一辆面包车行入我道撞向我车的水箱造成他方车辆严重损伤致他方4个受伤~~但经交警验证为他的酒精含量为0.3G/ML~但交警说他的酒精含量没有达标,但现在任定书一直没有下~~要我方赔偿对方现金~~~我想请问一下任定书还没有下达之前,我们该如何做才能将这起事故划分得更加公平.

《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强制性地方标准,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3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1.0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醉酒驾车。

只有等看警方责任认定书了,双方协商不妥的话,只能上法院.如果你是正常行驶,他是从后面超上来再插你前面的话,你应该不负主要责任

先和警方确认,如果觉得不公,可以联系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