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后对方身体又出现问题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4:21:32
两天前我开车和摩托车相撞~~当时报案后交警来处理了,之后我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医生拍了胸片说没问题~~之后我们就去交警队处理事故,交警判了我全责,因为医生没检查出问题,我们在交警队就结案了,可是今天对方打电话来说肚子疼,又去医院检查,可能脾脏破裂,我想问已经结案了我还需要对他负责吗?

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如果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疾病,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