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个问题,懂法律的朋友帮个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40:56
我有东西放在1家店卖,他们收我了1000元押金,当时签了合同,可是他们合同一直有理由没给我,我手上只有当时开的收剧。现在我东西不放他们那里了,可是他们1000元不还给我,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要回那1000元,谢谢!我是个学生,做点小生意,1000元也是平时存下来的。签合同的时侯,我没成年,现在刚成年,要紧吗?

你实际上与他们签订了一份行纪合同。因为你当时没有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的这个签合同行为只有在你的父母追认的情况下才能生效,所以只要你的父母不同意你与他人签的这份合同,这份合同自始无效。你或者你的父母可以要回你的东西和1000元
1.直接找他们退钱拿东西
2.拿着你这份收据(收据上写明,1000元押金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和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