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谁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0:00:37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姐姐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时被一辆由南向北的小轿车从后轮的侧面撞了,小轿车的车速当时挺快的。电动车已经惨不忍睹了,我姐后座上载的同事大腿骨折,我姐也受了轻伤,可县交警中队处理后说我姐负主要责任,原因是:1、我姐的电动车无牌照;2、骑电动车载人了。而且先不给看处理材料,必须先签字才给看结果。市里面的复核是维持原来的处理。可我姐是被撞的啊。请问是否该由我姐承担主要责任?
我是江苏南通的。而且交警刚开始说就算我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仍由汽车负责。可签字后他就不承认自己说过这句话了。当时有证人在场,如果打官司是否有赢的可能性呢?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反正我们这里电动车是不许要上牌的,所以,交警认定的第一条不成立。法律规定,电动车不许载人,所以第二条成立。
“拐弯车辆需让行直行车辆,”你自己判断是谁违章。如果实在十字路口,看红绿灯。不过如果说轿车超速的话,应该是轿车负主要责任,你姐是次要责任。
“先不给看处理材料,必须先签字才给看结果”,程序违规。如果第二段成立的话,这就可以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