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构成轻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58:56
我被别人给打了,头部刀口原6.5厘米,后好了之后变成6厘米(自测),肩膀处刀口长7厘米,请问这样能否构成轻伤?

长度准吗?如果的确是这个长度,合计不过13厘米,肯定是不够的。
不过头部的伤口有没有在头发以外,也就是在脸上?如果在脸上有,可能另当别论,脸上伤口超过单条3.5厘米,疤痕超过3厘米就是轻伤了。另外,头部是刀砍的?如果是刀砍的,就不够;如果不是刀,而是某种钝器,就够轻伤。

可能构不成,看看标准
http://hi.baidu.com/mybrother2008/blog/item/d0bb08238d5ea9a34623e8af.html
当然,最终结果需要司法鉴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