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时点与开票时点不一致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2:44:13
税法收入确认时点是以风险转移为准,假设我公司已做收入处理,但客户还不要求开票,也就是说我方后续(时隔半年)收到该款才开票,开票要交销项税,之前确认收入时已做销项账务,这种情况怎进行账务处理?请教各位,谢谢!

之前交了的话,现在开票就不用交了啊!
之前销售的时候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之后开票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不就是这样吗?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不知道对不对!

开票后,把之前做的账红冲,然后按实际开票的金额做账

把之前做的那张用红字再做一遍,然后按照开票金额再做一遍蓝字的,报税时,在增值税表一的第一项未开具发票处输入冲红数(即为负数),在防伪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输入蓝字凭证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