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急手的会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22:15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工业园区从个人手里租了一块地皮,(注:这块地皮这个人已购买了使用权),双方有一份协议,我公司付了一部分款,他给我们开了一张收据,我们可否拿上收据不做账,如果能应如何做,如果不能应取得什么东西才能做账,如何做.

用收据和协议复印件做账
借:待摊费用 ——房租 6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6000
摊销时做:
借:管理费用——房租 1000
贷:待摊费用 1000

应该取得租赁发票。凭租赁发票和合同复印件做账。
如果没有取得发票,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