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 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0:11:46
法官毁掉申诉人的证据!该承担责任吗?!

职滥权高的段法官哪里在判决呀!他的态度无法接受。2008年7月由昌平区妇联推荐了昌平区法院受理了我的离婚案子,是段连俊法官经办审理的。判决结果不断不公平,对于被告的性虐待行为和数次酗酒殴打原告法院不给认定,我至今还承受着殴打留下的后遗症的痛苦。作为法官怎么能毁掉申诉人的证据呢!毁掉的证据是1:申请法院调取我丈夫多次酒后殴打我的110出警记录申请表;证据2:八张彩色危房的图片。
而且法官能用这样的话回绝原告:结果怎么样~~反正你要再诉的!并多次责怪原告不该到昌平区起诉的,说:这不是添乱吗!
我没有进过法庭,第一次见到我眼里神圣的法官很胆怯,我请求妇联来旁听我的案子,段连俊法官一吼:不行,这案子不能听!我是原告,法官所有证据反而都叫我来提供!惟一房子的证据叫被告提供,我知道后马上提交了房子的原图反而被法官给毁掉了。回忆起这个段法官就叫我发抖,每次开庭我都在颤抖!
由于一审的判决不公平。我再次上诉一中院时发现我所提交的证据丢失了,二审法官连给原告个释法的机会都没有,并对新证据产生不闻不问。为了保证发改率,二审法官武断的用一封快递来维持原判。
两审发官无人过问殴打伤害一事。仅凭一张假证明判共有财产房屋全归过错方。我和刚满八岁的孩子无家可归!妇女儿童权益法在哪里呢?两审法官严重蔑视我国妇女儿童权益法!
我是用卖血的钱在缴纳两次的诉讼费用寻找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

请求检察院还我一个公道!

这个案件可能有违法之处,但是首先,不允许妇联旁听是合法的,因为离婚案件一般应当不公开审理;其次,你主张对方对离婚有过错,法官要求你提供相应的证据,这同样是合法的,因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法院程序错误、法官违法办案的,建议向上级法院申诉或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