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遗留的房产被叔叔私自卖出应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05:20
我的祖父母共生育四儿一女,其中大伯小时便过继给他人。1995年祖父母相继去世,随后我父亲也因病去世。祖母在世时曾口头说他们的房产给我父亲和叔叔平分,但因我家早年就迁往异地,所以祖屋一直是叔叔居住。几年前叔叔在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祖屋卖掉。现在因老家将要占地,买房者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我姑姑和伯父均不同意卖房子,拒绝签字。姑父还说这房产因父亲死亡没有我家的份。请问我母亲和我们姐妹是否有房产继承权

你祖父母去世后,由于没有遗嘱,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由你父亲、叔叔、姑姑继承,由于一直没有具体分割房屋,原则上应是按份共有,即按照人头数平分。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和你们姐妹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财产中包括了本应分配但没有分配的你祖父母的那部分房产。你的叔叔无权私自卖房屋,他只能有权处理他自己的那份且不能对他人的继承份额造成不利影响。我国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作为公示原则,即以在房产管理部门过户登记作为物权转移的标志,因此既然没有过户,房子的物权还是没有转移,仍属于原所有权人。买房者与你叔叔签订的合同由于你叔叔无权处分,且你姑姑、母亲等人拒绝追认,应为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