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打官司会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14:54
04年我家买下大姐家的一栋楼,当时关系比较好,写了协议,又有两个见证人。房兆拿到了,但没更改户主。土地使用证当时忘了要。可后来房价上涨,估价是原来买的价格两倍以上,而且重新开发后价值更高。这时我们两家关系破裂。现在问题是他家要打官司要回房子,因为有人说房子价值上涨太快,存在欺诈行为。但当时的房价就是那么低,又有见证人的。现在请明白人指点,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而且没有土地使用证我还能重新开发吗,重新办理需要她家的户主到场,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谢谢了! 回答后还会有追加!~
那我现在要是等开发商开发然后重新办房兆可以吗,关键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行不行。

房子是拿不到了 因为根据物权法 不动产权属转移是要办理登记的 你们的房产证上户主名字没变更 从法律上说 现在这个房子还不是属于你的 但是因为有协议和见证人 所以你们当时购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这么说吧 就是协议有效 但是没有办理权属转移 所以产权尚未转移 房子归原来所有人所得 所以现在房子还是你大姐的 你不能占有该楼 但是因为协议有效 所以你现在可以向你大姐索赔 至于陪多少 那要看你们现在的房子值多少钱以及你们当时交易房子时的估价了 因为这个是属于法律范畴 所以我也说不好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你可以有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 但是房子是拿不到了 除非你大姐放弃

这不是见钱眼开吗 找个好律师能赢的
祝你打赢!

只要协议在,我感觉是能赢的。即使赢不了也得打,太怨了。更何况是自己得姐姐,她不仁,咱必须得不义。不然对不起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