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离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12:13
6月1号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的公章)期限是到10年6月1号。当时还没有毕业证,档案啥的都没有办,只是签了两张纸,现在在公司干的不顺利。打算离职,公司还到现在还扣着半个月公司。和老板说了。他说要提前一个月写提交辞职报告。种种原因等不了那么久了。那么请问 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直接走人么。会承担什么后果。那15天的工资我也不打算要了。直接走行么?另外合同中写有 劳动纪律 乙方离开公司后五年内,不得从事和变相从事相同业务,一单发现需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请问这个条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线等。高手帮忙 提前言谢了

合同期内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或者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真的急着走,看能否只付15天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未知楼主从事何职业,公司是否存在商业秘密,如果有,单位可以与你约定违竞业违约金的,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应先由公司向已经离职负有竞业限制的员工按月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不生效.

"另外合同中写有 劳动纪律 乙方离开公司后五年内,不得从事和变相从事相同业务,一单发现需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这个在法律上说的是竞业限制条款,法律规定为最长不能超过三年,而且企业每年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竞业补偿金的,如果企业不支付竞业补偿金的,该条款无效的.而且竞业禁止,也只是针对一些技术性比较强,保密度比较高的职位的.

没有关系 直接走了就得了 首先他跟你签劳动合同就违法 你当时没有毕业只能签协议 而且他的合同也不正规 也没有给你上保险 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他也不知道 你没有必要在乎那个条款 从劳动法规定应该提前一月提出辞职 你找些公司不正规的地方 当作推出辞职的方法 比如 加班不给加班费 扣工资 提前上班 无故加班等等

至于五年不得从事和变相从事相同业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这一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公司还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你可以直接走,但是如果确实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所以,请三思~~
回答供参考,呵呵~

你可以立马走人,他吃饱了没事做,且变态才会追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