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一天被辞退,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37:4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通过哈市一家公司的面试进入公司开始试用,公司在试用前告之试用一周内如不适合公司需要不给工资,如通过一周的试用符合公司需要从入公司开如进行计算工资。这个在入职前我知道,因为这个工作是我从前做过的,得心应手,我有能力做好的工作。我有能力适应该公司的要求。
在公司试用一天后,因突发疾病第二日请假(早上6点30分以短信形式按公司要求告之部门经理,公司8点30上班)。下午15点28分收到该部门经理的短信,说按其公司制度在试用期内请假者算自动离职。
问题一:该公司在一周试用期内不给工资依劳动法规定是否合理;
问题二:因我上班第一天,公司未对我进行考勤等制度培训,我尚不知道该公司有请假按自动离职处理。请问该公司些种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问题三:些种结果是我十几年打工生涯中非常耻辱的一件事,请问依据劳动法我可以维护我的哪些权益。

一,不合法,工作一天也有工资
二,你不知道,不代表公司不可以再试用期辞退你
三,就是可以拿到一天工资,而且试用期最短是一个月,在劳动法上面的规定,就算你不能接受考勤方面的理由让你离职,公司在这一个月里面很容易在找到其他的理由让你离职,你得到的也是只有工资而已,试用期没有任何补偿赔偿的讲究。

最后说一下,有点赞同楼上的说法,希望楼主可以吸取一定的经验和教训,抓紧时间找下一份工作!祝你好运!

你不就上了一天班吗,搞那麽多事不烦的吗,值得吗?就算公司全错,你不就亏了一天吗?何况打起官司来还不知道要谁赔给谁,要传开了日后怕没人敢再录用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