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强奸。当事人也不追究了还判刑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5:02:57

酒后强奸,当事人不追究司法机关还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妇女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案经侦查终结后,需经检察机关以公诉形式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处。
因此,即使当事人事后表示不追究了,只要证据充分,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起诉,法院依法也是会判决的。

要知道强奸罪在刑法里面属于重罪。而且强奸是公诉案件。只要被害人报案了,司法机关就得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此时,被害人撤诉不撤诉已经没有关系了,也就是说你追究不追究他的责任法院都会判决的。你只能祈祷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或者是你自己出庭作证说明你当时是自愿的。这样他就无罪了。如果以上两点没有可能的话,依犯罪情节的严重与否,法院也许会根据你提出的请求在量刑上减轻对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