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问题,请逐一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6:48:29
1.可以
2.一般执行强制探视权比较难,在这方面你有主动权,你可以说很多理由,不让
她探视,比如孩子去上学了,去亲人家了等等等等
3.你们签了离婚协议了,说好了给你抚养,除了出现:“比如你失业了”,“得病了,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外,否则不可能判给她。
4.她没有多大的胜率。
你好:
1、如果当时约定有工作了就得付抚养费,那么她现在就应该付,如果没约定清楚条件,就约定免两年抚养费,现在可能还无法主张,得满2年后才行。
2、一般情况下无法剥夺探视权,除非有虐待等侵犯孩子人身权利的类似行为。她与她未婚夫的事情不能成为正当理由。
3、不会因为这样把孩子判给她。法院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收入、身体、关爱等。当然还有其他比较少见的情况,如女方无法再生育,而男方结婚又有了孩子,会考虑由女方抚养。
4、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双方的条件如何你们自己清楚,这里不能妄下结论。
1你现在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要求其给付抚育费。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了,你是无法的,除非你与对方不在同一个城市或者相隔远、3你不让她看孩子不是将孩子判决变更给她的理由。4现孩子21个月,为什么要判决给她呢、你完全可以以你已抚养对孩子有利的理由抗辩她。因为你有固定的收入、从法律上讲,法院在处理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孩子二周岁前归女方抚养。但是你们已离婚了。且孩子已在你的监护下,所以我认为她的胜率不过40%。如果是我办理此案,我就支持你.
1、可以,如果你们当初只是口头协定的话。如果协议中有规定,就按约定。
2、可以找借口,不让她看到。她也没办法。不过建议考虑下孩子,她需要母亲呀,不要把大人的恩怨强加给她。
3、应该不会,你没有过错且有能力照顾孩子
4、不让看孩子不能做为改判给她的理由
父母对婚生子女有探视权,这与有没有尽扶养义务没有关系;合情合理提出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应该支持的
都好微~她有米~都有%30个